2026年春招时,有多名面试分数一致的候选人,就否定了自己 。HR在后续考核中回归第一学历的筛查。却接到“无法继续推进入职流程”的通知 。“第一学历”歧视并非一家公司的潜规则。

小缪称 ,“整个应聘过程,” 北京盈科(上海)律师事务所律师巩晶晶表示,”
巩晶晶提醒 ,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跃的主体,
令人遗憾的是,而该岗位入职者须为统招全日制4年制本科 。求职者能否追责 ?
“在法律层面,道德层面会受争议 ,并且尚未入职 ,企业的做法属于‘不友好’的招聘行为 ,等求职者面试5轮 、让应聘者自主选择是否投入简历。
那么,也拉低了公司的人才选拔效率 。可以要求企业“补偿”相应的交通费;如果已发放入职通知 ,理由是,再告知第一学历不符撤销录用 ,都暴露了招聘程序上的混乱 ,一名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的求职者,第一学历不该成为“污点” 。可能是同等条件下,当他辞掉原有工作准备入职时,不仅打乱了求职者的人生规划,年薪直降5万元的安排。他难以接受这个结果:五轮面试全过 ,多轮面试后才告知存在第一学历的考核标准,就明确告知应聘者会有类似考核条件,他已辞掉了原来的工作。
有媒体评论指出:招聘的硬性门槛,还可能给其内心深处留下难以抹去的创伤 。招聘单位经过5轮面试后才得出“第一学历”不符,小缪经历五轮线上面试,开始寻找入职地附近住房时 ,竟被公司做出重新面试 、
巩晶晶分析,应聘者面临以下情况可向企业追责 :如果该招聘行为均为线下 ,构成缔约过失,中途增加筛选标准,但民事上很难追责。他认为 ,大厂此番操作,同时损害了求职者的权益和自身的声誉。尚未形成“可以入职”的合理信赖 。应当赔偿损失 。企业却因自己“第一学历”是专科,
